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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8 阅读次数: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以及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及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办法,组织指导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

  我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各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二)复试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监督复试试题领取、启封,复试考官分配等环节,协助学校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731-88688101

四、调剂相关要求

(一)调剂专业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二)调剂申请要求

1.学历与成绩要求:已获得或于20237月可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专业要求: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在经济学科门类内,且初试科目应含数学;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5.我院所有调剂缺额均为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

6.学校将根据各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调剂生源的专业需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时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进度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学院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予以确认。

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与要求

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舞弊

(二)复试时间与场地安排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2023年4月2日,复试具体地点、要求将后续通知。

调剂复试待学校发布后续公告后再行安排。

(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生,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校园安心付进行支付。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必须向学院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版或照片,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确保清晰、完整、规范。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电子版。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扫描件:

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4.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1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分值50分,复试总成绩300分。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复试各方面中任一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内容不超过我校公布的《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的范围(详见我校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与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等,测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测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5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与缴费:复试考生提前加入复试群,在指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513305365@qq.com(联系人:孙老师,0731-88688087),在复试当日上午笔试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纸质档,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须按时缴纳复试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缴费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未缴纳复试费者不能参加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2.考前准备及候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复试笔试考场或面试候考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候考(第一场笔试前还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纸质档),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ipad等各类数码电子设备,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等检查,上交手机,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扰乱考场、候考场秩序。面试小组组长于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在复试监督小组成员见证下抽签确定本小组对应的考场。面试考生于考试开始前在候考室随机抽取所在考场及顺序。

3.笔试考试:学生在考场内完成专业理论基础测试。

4.面试考试:学生考务志愿者将资格审查通过、完成抽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候考场引导至考场,秘书负责核验抽签序号无误,各面试小组组长在本小组全体考官、考场秘书、进入考场的本组第一名考生共同见证下启封试题,开始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考生规定时间内作答,复试小组组长把握考生测试时间。测试完毕,考生离开考场,在学生考务志愿者引导下领取手机后离开考试楼栋,不得返回候考场。

5.笔试阅卷组根据考生卷面作答评分,统分并复核后提交成绩统计与复核组。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独立评分,考试结束后交面试考场秘书汇总后提交成绩统计与复核组,取本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该环节的最终成绩。

(六)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须按学院提供的方式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该表要求由考生人事关系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具体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须根据报考学位点后续通知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学位点指定邮箱,未按时发送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成绩评定与拟录取

(一)在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形成综合成绩。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以初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相同,如初试成绩相同则以业务课(综合科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排名进行录取。如拟录取考生自己放弃录取,则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统计与复核组对复试小组提交的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结合考生初试成绩,计算得出考生综合成绩与排名后,提交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

七、纪律要求与监督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二)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协同学校研究生院及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复试相关工作人员如果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必须主动提出回避。

(四)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五)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投诉受理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688031

本方案内容根据教育部、学校后续要求有可能做相应调整。

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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