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现就落实2018、2019、2020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含留学生、辅修专业教学任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1.任务核对原则。各教学单位在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之前,请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认真核对,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见附件1)。
2.增加课程供给。我校课程供给量总体偏少,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适当增设一批校企合作课程和对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新课程,适当新开反应学科前沿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新课程,使学生了解各领域的前沿问题,强化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能力。
3.强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革新传统的教学形态,着力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推进“四个回归”,广泛开展探究式、个性化、参与式教学,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运用新型教学模式的课堂教学比例不低于90%。
4.大力推进课程思政。各学院应加强课程思政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课程、重点任务等整体设计,通过修订课程大纲、优化课程内容、规范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严格教材选用、创新考核方式和丰富教学资源等,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5.教授授课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精神,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确认本单位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保证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完整、单独讲授一门课程。
6.挂牌授课制度。原则上由两名及以上老师讲授同一门课程的,该门课程需实行挂牌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挂牌课程或老师,课程类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共同课以及专业课。原则上选课学生少于 20人的教学班将视为“落牌”而停开, 而选课人数多于规定人数的,采取先选先得的优先制,未选到课程的学生将参加二选(挂牌授课申报表见附件2)。
7.授课资格。无教师资格证和授课资格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8.外聘教师审批制度
①因本校师资力量不足而需外聘教师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在正式上课前应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外聘教师方可担任本科生授课任务。
②鼓励各教学单位适量聘用企业中层骨干及以上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政府、事业单位等行业优秀专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9.授课数量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担任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3门,其中新课不得超过2门,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每学期担任的新课不得超过1门。新开课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开课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教学任务返回时上报审批材料至二办214教学建设科(表格见附件3)。
10.统筹优化。各教学单位要考虑好任课教师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是否能坚持按时地以课表排定的时间上课,要全面考虑退休、外聘、出差、攻读博士学位等特殊情况的安排。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
11.以科研促教学。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应鼓励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与其他教师集体备课,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并将个人科研成果、反映学科前沿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纳入讲授内容。
二、教学任务安排原则
1.合班要求:
(1)合班时尽量将同一专业或同一教学单位的班级进行合班,尽量避免交叉合班,保持合班一致性;设计艺术学院班级课程不能与其它学院班级合班教学。
(2)不同学制班级不能合班,即本一、本三以及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会计学)不能相互合班,辅修学位与正常修读班级不能合班,留学生不能与其它班级合班。 (3)院士卓越班实行小班教学,不能与其它班级合班教学。任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副高以上职称。
(4)合班数以2个班级为宜(并在教学安排表备注中注明),合班学生总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合班时请与承担该课程的教师进行沟通,合班之后原则上不予修改。
(5)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但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不能合班;教学改革与实验班的教学任务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备注中说明或另附说明。
(6)不同校区的班级不能合班。
2.需要排进课表的实验课或实践环节,请注明开课周次、实验地点、上课人数等相关信息。
3.准备实施双语教学的课程,安排教学任务时请在课程名称后面注明“双语教学”字样,并请任课教师填写双语教学登记表。双语教学课程的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0人。
三、排课依据
1.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18、2019、2020级学生部分必修课按自然班排课,各单位申报的挂牌课程及选修课需进行自主选课(包括教学改革课程、挂牌授课课程以及通识教育选修课)。
2.辅修课安排时间为星期一、三、五的晚上及周末白天;校本部通识教育选修课安排在星期二、星期四晚上及星期日白天,北校区通识教育选修课安排在星期一、星期三晚上,星期二下午原则上不排课。
3.排课优先顺序:上午、下午、晚上。周学时在2学时以上的课程隔天排课,周学时为1学时、3学时或5学时的课程单双周排课。
4.所有任课教师原则上一天最多排4节课(艺术类专业任课老师一天最多排6节课)。讲授课程原则上不允许连排三节以上。
四、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和打印教学任务安排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挂牌授课课程、挂牌教师简介的电子稿及纸质档一并于5月17日上午12点前返回教务科。
2.对于数学、计算机、英语、经济与会计类等排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请备注说明。
3.因个人特殊原因对排课有特殊要求的老师,请提前将申请提交院部审核,在5月17日上午12点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交教务科,教务处将在现有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统筹协调。
4.请有意承担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师于5月19日上午12点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申报流程见附件4),鼓励开设实践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各教学单位将通识教育选修课汇总表纸质档交教务科(加盖公章),同时由于教学资源的限制,学校将会对学生选课人数做适当调整。
教务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