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修选课前,学生需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认真阅读湖南工商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湖南工商大学本科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以及每学期教务处下发的《学分制重修选课工作通知》。
2、重修选课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第4周或第5周,逾期不予办理。
3、重修选课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重修选课”选项选定需要重修的课程。
4、重修选课不分一选二选,一次完成,遵循先选先占的原则,剩余容量选完为止。
5、重修课程从第5周或第6周正式开课。
6、确定重修课程及学分后,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财务处交纳重修费,未交费者视同未交纳学费,不能予以毕业。
7、重修课程与课表中正常修读的课程在时间上冲突的,可以由学生本人申请自修。同一课程只能申请1次自修,同一学期自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8、学生重修选课时如确有问题的请填写《学生重修选课问题登记表》,并由学业导师签字,学院教务办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科。